山西出台支持新材料产业27条 小微企业“上规”奖30万元
记者从山西省政府获悉,山西省近日出台《山西省支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将实施27条支持政策,将新材料产业打造为山西转型发展支柱产业。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小微工业企业,省级财政将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山西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材料产业是国民经济战略性、基础性产业,也是山西推动制造业结构性反转、实现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此次出台的政策包括支持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提升新材料产业创新能力、培育新材料产业龙头企业、实施新材料产业融资支持及税费优惠、加大新材料产业人才培养等5个方面。
山西省明确,鼓励新材料产业科技研发投入。对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全省排名前10位的企业,根据其研发投入给予一定科研经费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及以上的最高奖励400万元,1亿元(含)-2亿元的最高奖励300万元,低于1亿元的最高奖励200万元。
支持新材料企业直接上市融资。对在沪深两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民营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民营企业,由省级财政奖励100万元。
加大人才激励力度。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配套奖励标准由1:1提高到1:10,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70%用于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30%奖励主要完成人(研究团队)。对其他较大创新成果和应用成果,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奖励。
来源: 新华网